商标权可以通过注册或商业用途在丹麦获得。
应该强调的是,未注册商标未注册的可能性更高。 潜在的负面后果包括浪费营销努力、商誉减少、信笺抬头、小册子、标签等的重印,而且未注册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情况可能会变得更糟。
此外,在扩大产品线的同时,未注册商标可能无法用于新商品和服务。 如果其他人在此期间开始使用类似商标,甚至申请自己的商标,情况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申请必须提交给专利局。 拥有非合法化的授权书就足够了。 如果申请人的祖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的签署国,则无需在当地注册。
虽然没有检索在先商标,但申请过程确实包括正式审查和独特性审查。 商标机关未发出审查意见书,或注册约六个月。 注册后,该商标在“Dansk Varemaerketidende”周刊上公布。 注册公布日期后两个月,异议期开始。
反对期间
在丹麦反对商标注册的异议必须在申请公布后两个月内提出。 异议程序在注册前进行。
有效期
没有规定官方赠款费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丹麦商标的初始有效期为十年,可续展十年。 2019年1月1日之前申请的商标的10年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继续计算。 专利商标局必须在注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或在六个月的宽限期内通过支付所需费用收到续展请求。
使用要求
丹麦的商标如果在注册程序终止后五年内未使用,则可以以未使用为由被取消。
另外,请与我们联系,以便在 丹麦进行专利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