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具有工业应用潜力的新技术进步都有资格获得 专利 保护。 专利证明所有者对创新的唯一所有权。 保加利亚采用先申请法注册专利。 保加利亚专利局必须授予专利以保护那里的发明。 发明名称和任何支持科学信息必须以保加利亚语出现在专利申请中。 通常,专利申请在提交后13个月进行审查。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是专利的到期日。
来自保加利亚共和国也是缔约国的国际条约缔约国的任何外国人或实体,例如巴黎公约(PC)或世界贸易组织(WTO)等的缔约国,除了位于保加利亚的自然人和法人实体外,还可以提交保加利亚专利申请。
保加利亚的申报要求
保加利亚专利申请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才能获得申请日期:
- 授予专利的请求,其中包含申请专利的发明名称以及保加利亚语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 对本发明的描述,至少描述其基本概念。
新颖性宽限期
当发明在提交发明申请后六个月内或在优先权日之前公开发明,并且由以下任何一种原因产生:
- 申请人或申请权的先前所有人明显滥用发明;
- 申请人或申请权的原所有人在官方或官方认可的展览会上展示发明。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指定将展示发明,并在该日期后三个月内显示其文件,则在官方或官方认可的展览会上的公开不应影响其独特性。
有效期
在决定授予专利之前,每年的专利费以及当前专利年度的费用必须与授予专利和公布该事实的费用同时支付。 保加利亚专利自申请之日起20年内有效。 如果已申请并批准了涵盖药品和植物保护产品的专利的补充保护证书(SPC);这一期限最多可延长25年。 在授予保加利亚专利期间,必须每年向保加利亚专利局支付自保加利亚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每个专利年度的维护费用。 上一个专利年度到期的月份的最后一天是必须支付每个后续专利年度的年度专利费的最晚日期。 不能支付超过一个专利年的付款。 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允许逾期付款,并支付相当的保费。
另外,请与我们联系 保加利亚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