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专利注册

北欧是瑞典的所在地。 瑞典是欧盟第三大国家,拥有1000万人口。 瑞典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第六富有的国家。 能源和运输部门是其经济的两个主要驱动力。 瑞典专利和注册局是《专利合作条约》(PCT)(IPEA)的国际检索单位(ISA)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瑞典是少数几个拥有平均处理时间较短的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

备案要求

专利申请可以用瑞典语或英语提交。 以另一种语言提交的任何专利申请的瑞典语或英语翻译必须在申请日期后两个月内提交。 如果申请是以英文提交的,则必须在授权时提供权利要求的瑞典语译文。

为了获得申请日期,瑞典的专利申请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详细信息;
  • 任何语言的发明描述和权利要求;
  • 支付正式的申请费。

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瑞典申请日起4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必须将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送交专利局。 不需要瑞典语翻译。

授权书不需要合法化或公证。 电子形式的签名授权书可以在提交瑞典专利申请后的一个月内提交。

新颖性宽限期

瑞典专利法没有规定新颖性宽限期。

有效期

标准补助金必须在津贴通知书发出后两个月支付。 在瑞典,专利在申请后有效期为20年。 第一年费应在申请日期后的第三年缴纳。 付款应在第三年开始前支付,适用于待处理的申请。 包含申请日周年日的月份的最后一天是瑞典专利所有后续年度维护费的到期日。 如果在到期日后六个月以上付款,则需支付20%的滞纳金。

实用新型

瑞典没有实用新型保护。

另外,联系 瑞典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