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有价值的资产通常是其商标,因此它必须根据其竞争的市场法规获得尽可能广泛的保护。
马耳他自2004年以来一直是欧盟成员国,根据申请人的商业需求,提供两种商标保护选择。 国家或国内商标可以直接在马耳他知识产权局注册,也可以通过注册共同体商标获得保护,这具有覆盖 27 个欧盟成员国的额外好处。
《2000年马耳他商标法》是马耳他控制商标的主要法规。 根据该法案,商标是可以用图形表示并且可以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任何符号。
商标注册流程
英语或马耳他语可用于在马耳他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除商标注册申请和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外,申请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 还必须给出商标的详细描述,包括使用 RGB 颜色系统准确表示商标中使用的颜色(如果有)。
- 申请人还必须提供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清单。 这些需要足够明确地确定,以便主管当局能够确定所寻求的保护范围。 商品和服务清单根据NICE分类进行分类。 此外,申请人可以在多个类别下注册商标。
- 如适用,要求优先权的声明,说明先前申请的提交日期和国家(必须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巴黎公约》缔约方)。
提交申请时,主管局必须依职权检索国家商标数据库,以查找与正在审议的注册或申请相同或相似的注册或申请。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必要按照相关费用表缴纳规定的费用。
如果正确完成商标注册的所有先决条件,主计长将在官方在线期刊上公布商标注册。 每周,在线期刊都会更新。
反对期间
商标注册异议通知书可以在商标申请公布后90天内提交。 这通常是合理的,因为该商标容易混淆公众,并且与现有商标相同或相似。
有效期
商标的有效期通常为十年,但可以无限期延长十年。 但是,该商标必须在注册后五年内“真正使用”才能被视为有效。
此外,联系 马耳他的专利注册。